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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清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并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清考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毕业班各班主任负责通知到本班学生;

二、毕业清考与毕业答辩同步进行,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须先参加毕业清考后方可进行毕业答辩。毕业清考时间定于2015年6月6-7日两天;

三、毕业清考具体流程:

1.查看清考学生名单,到405办公室找田波老师办理补考手续;

2.参加清考的学生持补考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到建-703参加补考;

3.所有补考科目完成后,按通知要求参加毕业答辩。

四、注意事项:

1.各毕业班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在外顶岗实习学生按时返校参加毕业答辩和清考。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校的应及时反映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毕业答辩和清考者,毕业总评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证缓发半年以上。

2.毕业答辩与毕业清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个学生都要高度重视。根据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毕业清考后仍有3门(含3门)以内不及格者,发放结业证书,补考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有4门(含4门)以上不及格科目者,发放肄业证书,不再安排补考。

3.实践操作考核在毕业答辩工作完成后统一安排进行。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