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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2级学生毕业实习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学生、班主任:

为了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结合近期实习检查情况,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2级各班主任按照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对本班学生实习到岗情况、学生实习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检查,在7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学生管理科赵科长处。

2.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得私自随意更换实习单位,否则一经发现,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缓发毕业证。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征得家长同意;

(2)原实习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3)新实习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并签字、盖章;

(4)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

(5)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实习单位。

3.变更后自主联系单位的不再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建筑工程学院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