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各班级学生:
根据教务处补考安排文件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补考日期为9月9日至9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本次补考范围包括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及因各种原因获准缓考的课程。
3.考生务必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0分钟入考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履行监考职责,清理考场,宣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做好监考工作。
4.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及考试制度,旷课超过本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旷课严重的同学进行如下处理:该门课程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取消下学期补考资格,该门课程重修,随下一级学生考试或参加毕业清考。具体名单见附表1。
附表: 补考科目一览表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