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增强纪律、文明和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学风,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特制订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让全体学生明确自己在学习、生活、纪律、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思想品德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校风、班风、学风的根本好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杨世选 韩世亮
副组长:韩文平 马淑红
成 员:赵国辉、康旭、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四、活动时间: 4月20日——6月5日。
五、活动内容:
1.开展 “阳光早操”评比活动:对活动期间出满全勤的班级,评为“阳光早操”先进班集体,班级5%的比例评选“阳光早操”先进个人,班主任评为“阳光早操”先进工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通过卫生集中检查和随机检查,对活动期间教室、宿舍卫生达到干净、整洁,环境布置优秀的,评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颁发奖牌。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的班主任评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活动先进工作者。
3.开展“学风建设”评选活动,对活动期间上课、晚自习出满勤的班级,评为“学风建设”活动先进班集体, 班级按5%比例评选“纪律标兵”,班主任评为“学风建设”活动优秀工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六、惩戒措施:
1.在活动期间出勤率低于70%班级和学生,负责班级管理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情节严重的通知家长来校谈话、留校察看等处分下发文件,并由班主任将其表现记入学生思想鉴定表中,相关处分表报档案室装入学生档案封存。对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勤工助学和贫困资助资格。
2.活动期间对于活动参与不积极的班级和学生,负责班级管理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学生个人由学生科进行谈话,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对于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上网、在外留宿的学生,累计3次的给予警告处分、5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7次以上的通知家长带回教育。若发现在外租房的学生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由学校通知家长带回教育。活动期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出现不安全事故的个人,学院将从严处理。
4.上、下午第一节课迟到率达15%班级和学生,学院每周通报批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谈话,班会上做检查,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 活动期间对违反学生管理规定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情节程度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等处理,对屡教不改者辅导员、班主任向学生科递交相关处理意见,由学生科给予停课、留校察看等处理。活动期间处以2项以上学生处分的,给予从重处理。
6.各组检查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于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者,根据情节程度给予警告、撤职等处理。
七、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20日至4月24日)
1、召开全体学生和教职工大会安排布置该项工作,通过班会、板报等形式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召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做一个合格大学生》的主题班会,重温《大学生守则》学生管理。
3、设立“活动意见反馈电子邮箱、电话”(270864085@qq.com;13468999308),收集学生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及存在问题。
(二)活动实施阶段
1.自查自纠(4月20日至4月30日)
(1)各班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班会,每位同学要针对以前表现认真反思,问题找准,分析原因要透彻。自查报告要写清存在所有的问题,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及形成原因,解决问题的方法,态度。对于自查出的问题,不予追究。自查报告写完后,要主动交班主任审查,审查通过后,利用班会和专题时间在班级上公开自查、接受同学监督。对问题较大的特殊学生要由班主任和辅导员,学管领导亲自带头帮教。
(2)各班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互查互纠活动,踊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班要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学院领导参加各自包联班级的主题班会,加强指导。对于同学指出的问题要真诚的面对,对借活动搞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
2.检查评比阶段(5月4日至5月31日)
(1)每个学生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2)各班、团委、学生会要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做一个合格大学生》为主题内容办好一期板报,弘扬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对较差班级和屡教不改学生进行曝光,促其改正。
(3)活动开展期间,学生科组织召开学生会议,采用集中教育、个别谈心、师生互助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通过班风、学风的整顿,强化学风建设。
(4)活动期间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和督促检查本班情况,学院检查小组做好对活动的检查工作,每周公布活动检查情况,结果报学院领导传阅。
八、活动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
1.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纪学生进行通报处理。
2.对活动期间工作表现认真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通报表扬,履职不认真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诫勉谈话或调整,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