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关于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通知
各系:
根据《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9-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渭财发〔2010〕4号)精神,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为确保免学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范围和对象:我院涉农专业畜牧兽医系98名学生和其他各系全日制有正式学籍的中职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护理系、医药学系、数理科学系和机电工程系退学费学生比例为中职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总数的25%。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解决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次解决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免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给予退还。
三、评审依据和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农村学生凭学生本人或者父母户籍性质证明;家庭经济状况以村委会、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等相关证明为主,同时参考学生在学校生活消费情况进行困难认定。各系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经班级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系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后,将初审结果在本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审时间:5月24日至6月6日进行评审认定,6月7日至11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将学生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和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请各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做好本次免学费工作,确保将退学费指标切实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随时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