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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02-2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层单位,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良好的班集体是促进学生个体社会化的重要环境,是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班集体是教育的重要手段。搞好班级建设,有助于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班级管理工作,实现我院班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班级建设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班级建设目标

第二条 班级实行民主制度、科学管理,创建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全面发展为班风的先进班集体,促进班级及成员的健康、全面发展。

第三章 班级组织建设

第三条 班委会对班集体和辅导员负责,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辅导员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

班委会实行班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分工负责,共同努力,做好班级的各项工作。

班委会一般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五人组成,一百人以上的班级可增设两个班委职位。班委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当选委员选票必须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半数以上,每届任期一年,工作表现好的委员可连选连任。每届班委会届满前的任免要经过班级半数以上同学的同意。

新生班级,第一学期可由辅导员在查阅学生档案并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指定班委会组成人员。

第四章 班委会及班干部岗位职责

第四条 班委会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院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负责班级课堂考勤工作,树立良好班风;

2.根据学院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班级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3.组织同学开展各项学习竞赛、课外科技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帮助同学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学习质量,培养良好学风,增强班级凝聚力,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4.组织同学开展各种课外活动,组建各种形式的活动小组,如:学习小组、爱心扶助小组、科技小组、艺术小组等,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

5.联系同学,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同学的困难和问题,自己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6.协助辅导员开展班级各项考评、评优,完成班级同学的综合素质测评以及奖、助、补等工作,工作中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第五条 班长职责

1.根据学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本班具体情况,安排班级工作;协调好班委会成员及同学的关系;

2.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班级各项工作;

3.掌握本班同学的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4.协调督促、班委开展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辅导员和班委会汇报工作;

5.负责班级集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6.配合团支部做好本班团学工作。

第六条 副班长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时,代理班长的工作;

2.负责安排班委做好班级考勤、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班级信息网络建设和班级工作档案、票据的整理、保管工作;

4.负责班级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督促班级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配合学院搞好先进宿舍的评比活动。

第七条 学习委员职责

1.积极参与推动班级的学风建设,起好教与学的桥梁、沟通作用;

2.配合任课教师完成日常教学任务。做好任课教师布置的工作任务;将任课教师对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本班同学,把同学对课程教学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任课教师或学院有关部门;

3.根据同学需要,组织开展班级学习竞赛、各类读书活动,学习经验交流会等,以提高同学的学习兴趣,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4.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给予更多关注,组织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5.负责各种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信息报名、成绩汇总等工作。

第八条 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同学的生活管理中的服务工作,当好同学的服务员,班级的保管员;

2.协助辅导员了解和掌握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生活费用来源,做好班级贫困同学建档工作;向班委会提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议;

3.与辅导员和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同学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同学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负责班费收支管理工作,定期向同学公布班费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文体委员职责

1.协助班长开展好班级各项文体活动,组织举办球类竞赛、演讲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社会公益等活动;

2.发掘同学在文体方面的特长和潜力,鼓励、组织同学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并组织参赛同学做好赛前练习和彩排;

3.协助班级团支部宣传委员做好班级好人好事、先进典型材料的文字整理与宣传工作。

第五章 班级制度建设

第十条 班会制度

班级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班会(一般情况下,每学期不少于八次),班会由班长召集,辅导员主持,全体同学参加,每次班会应当有专人记录。

班会要求:听取班级工作情况报告,公布表扬和批评决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布置工作。班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班级工作的重要问题要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和建议,主要工作措施经班会通过后交班委会执行。

第十一条 班委会制度

班级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由班长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一定同学参加。

班委会上各委员汇报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职责完成情况。

班委会要分析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取得的成绩,讨论对有关同学的表扬、批评决定,并提交班会讨论通过。

班委会要讨论决定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及实施方案,并向全班同学通报。

班委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在全班同学监督下,组织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及奖励、助困、惩罚等工作。工作程序公开、公正。征求辅导员的意见后,结果向全体同学公布。

建立班级档案。班级档案包括班级同学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励、助困、惩罚等原始材料;班级各项活动记录;班会主要内容、出勤情况以及各项要求存档的文字图象(照片、录音带、光盘等)材料等,由专人负责管理。

班委会实行学期考评,考评形式由班级自行拟定。考评工作由辅导员负责,评议在全班同学中公开进行。

第六章 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对上课、班会及其他集体活动实行点名制和考勤制。

上课考勤由全体班委会成员轮流负责,副班长安排;班会考勤由副班长负责,其他集体活动考勤由文体委员负责。考勤结果定期公布。

考勤情况记录存档,并定期在班会上公布。

考勤结果应报辅导员并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挂钩。

第十三条 对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及时予以通报表扬。

对班级中出现的违反校规校纪不良行为,应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表扬、批评由班委会讨论,经辅导员同意,班会公布后,记入班级档案。

第七章 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 班级建设管理考核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个人考核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等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班级。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